陈国卿说:由于癌细胞扩散,她的眼角膜不适合移植给别人
□ 记者 王 悦 通讯员 蔡伟标
还记得任希霞吗?那个不幸身患卵巢黄囊瘤的11岁女孩,那个说等她走后,把“眼睛”(眼角膜)捐给别人的懂事女孩。近日,记者得知她已经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。
昨天下午2点,希霞妈妈刘春美给记者打来了电话,告知了希霞的死讯。大年初七那天,希霞离开了人世。
刘春美说,去年11月底出院后,她就带着希霞回了老家贵州。原本想在老家再给希霞治疗,而希霞却提出,不想再住院了,她只想待在自己的农村老家,也许那个时候,她是不是就已经意识到了自己时日无多。
在生病住院后,希霞曾经说过,如果她真的走了,她想把自己的“眼睛”捐给别人。但是,刘春美说,她咨询过专业人员,希霞的眼角膜并不适合移植,也就是说,她的心愿并不能达成了。
记者联系了希霞原先所在医院台州博爱肿瘤医院的院长陈国卿。陈国卿说,确实有这样的可能,希霞的癌细胞已扩散到全身,如果把眼角膜移植给别人,也会对别人造成感染。
前几日,办完了女儿的丧事,刘春美回到了台州,一起带回来的,还有希霞的一个小小心愿——将剩下的一笔钱捐出去。几天前,海门派出所民警阮林根的爱心团队接受了这笔钱。(本文刊登于2013年2月9日台州商报4版)
2013-03-09

